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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要回答
是。市辖区,是我国行政区划之一,行政地位与县市区、县、自治县、旗、自治旗、特区、林地相同,属县级行政区,由地市、市辖区所管。
经常在新闻节目里看到市辖区、市区、郊区等行政词句,那么,市辖区和市区有什么不同?它们是什么关系呢?
具体内容
01.我国发达地区的市辖区所管的地区以街道为主,工业化、城市化发展中的市辖区所管的地区以镇、乡为主。
02.市辖区与其它县级行政区较为,明显特点就是为城市主体(即市区)的关键构成部分和区域经济的核心;住户以城区人口为主,城市化一般处在较高水平,人口密度高,流动人口相对集中;经济相对发达,而且第三产业占比一般较高;社会、文化、金融、商贸等相对比较繁荣。
03.中华共和国民政部颁布了一个《市辖区设定规范》(征求意见),允许市辖区和地市开设市辖区,其中市区总人口在300万人以上城市,平均每60万人可设立1个市辖区。最小市辖区人口不能低于25万人,其中非农业人口不能低于10万人。
04.针对中心城市市辖区就业人口中从事非农业人口不能低于70%;第二三产业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里的比例达到75%以上。市辖区的国民生产总值、财政收入不能低于上一年当地全部市辖区对应指标平均水平。
05.20世纪90时代,全国展开了撤区并乡建镇工作,撤区公所,将县级设的派出机构“区(县辖区公所)”全部撤除,降低转站阶段;解放初开设太小乡,并乡建镇,扩大乡镇领辖范畴,降低行政管理企业。比如仁怀县最终确立的方案是,全县从原来的50多个小乡镇合并为19乡镇,乡镇行政级别提高了,原先的小乡镇为股级,并乡镇之后为科局级(乡科级)。